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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前观点:云南法院重拳打击涉“麻精药品”违法犯罪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(中青报·中青网记者张文凌)记者近日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,针对当前毒情变化,云南各级人民法院加大了对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(以下简称“麻精药品”)犯罪的惩治力度。截至2023年5月30日,全省共受理涉“麻精药品”案件46件,判处被告人96人,重刑率47.37%。

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吕俊介绍,近年来,“麻精药品”替代滥用问题不容忽视,涉“麻精药品”案件增长,云南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准确区分“毒品”与“药品”的关系,综合考虑“麻精药品”的性质、用途以及涉“麻精药品”行为的目的、对象、范围、后果等,准确界定行为性质,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,对涉“麻精药品”违法犯罪进行精准、有力打击。

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的典型案例中,有一起涉“麻精药品”案件。

被告人张翔(1999年9月7日出生),2020年12月,通过境外社交软件向境外毒品卖家购买毒品麦角二乙胺(简称LSD,俗称“邮票”),以邮寄方式运输入境,后被昆明邮局海关查获共10张含有麦角二乙胺成分的LSD片,净重0.16克。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走私、运输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张翔有期徒刑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。张翔服判未上诉。

据介绍,近年来,从境外流入国内的新型毒品“邮票”的主要成分是麦角二乙胺,是一种强烈的半人工致幻剂,因多吸附于印有特殊图案的吸水纸上,俗称“邮票”。世界各国普遍将其认定为一种危害极大的毒品,在我国已被列入精神药品管制目录。这种毒品含在口中就能吸食,透过皮肤也能渗入人体,其致幻性极强,仅仅相当于一粒沙子十分之一重量的几微克毒品就让人产生幻觉,致幻性是大麻等传统毒品的数倍,具有毒性极强、隐藏难发现等特点。一些青少年在强烈猎奇心理、追求时髦的虚荣心、对危害后果不能完全认知的情况下,极易被诱骗吸食,一旦吸食,就会对人体产生严重危害,与此类似,还有以“神仙水”“阳光胶囊”“奶茶”“跳跳糖”等为伪装的其他新型毒品,一旦在青少年群体中扩散,将引发严重社会问题。

法院加大了对此类新型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,坚持对犯罪分子稳准打击,同时加大宣传力度,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珍爱生命、远离毒品。

来源:中国青年报客户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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